一、“浙江制造”认证的起因、目的、意义
■打造浙江制造品牌,是浙江省推进供给测给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国率先提出质量强省建设,率先实施以“区域品牌、先进标准、市场认证、国际认同”为核心的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打造成为中国制造的标杆和浙江经济的金字招牌的目标要求。
■以标准和认证为手段,运用高标准来引领浙江制造高品质发展,培育出“好企业”,生产“好产品”,为本土企业贴上“高品质”标签,提升浙货产品价值,为企业创造红利。
8纵观国外,打造和保护区域“产地制造”,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和通行做法
8从国际看,“德国制造”、“美国制造”、“意大利制造”、“瑞士制造”等,都是在政府构建的“法律-标准-合格评定”制度下;
8由市场第三方机构按照标准体系开展品质认证,造就了高品质、高信誉的区域制造形象,成为各国经济崛起的有力推手。
■从我省看,浙江虽为“制造大省”,却不是“制造强省”。
2013年我省工业增加值率为19.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广东24%,江苏22%);人均劳动生产率10万元,而广东为18.4万元,北京为17.3万元;我省入围中国品牌500强企业平均营业额为545亿,而广东省为878亿。
■因此,省政府两年前提出了“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的战略思想,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组织实施,经过近一年多的调研、策划、试点,确定了“浙江制造”评价系统。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通过实施标准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浙江制造”品质,打响“浙江制造”品牌,是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务实管用之道,
■也是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推动质量提升的重要体现,更是落实“八八”战略的重要举措。
浙江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提出了 “全面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影响力”的重要决策
“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
也是顺应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
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工作历程如下:
二、浙江制造认证的特点及相关政策
与体系认证的区别和联系:
1、模式不一样。
体系认证是针对管理体系实施审核评价的过程。
而浙江制造的认证模式:自我声明+部分项目检验+“浙江制造”评价规范+获证后监督。
2、认证环节不一样: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环节为,认证委托与受理、产品检验、初始工厂审核、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证书到期再认证。而体系认证无现场抽样产品检验要求。
省工业和信息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商务促进等专项资金在安排市县资金时,对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予以倾斜。
加大对“浙江制造”品牌企业的融资支持,优先将“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列入上市后备企业。
支持“浙江制造”品牌推广应用,获得“浙江制造”认证的产品优先纳入“浙江制造精品”目录。
在政府采购、政府性投资及补助、国有企业投资等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支持“浙江制造”品牌“走出去”,对“浙江制造”品牌企业的境外商标注册、境外广告项目、境外展览项目、境外机构项目等,享受促进外经贸发展相关资金扶持。
加大标准化资金对“浙江制造”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浙江制造”品牌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支持力度。
鼓励、支持在浙江登记注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为打造“浙江制造”品牌作出杰出贡献的企业、质量管理团队和个人,参评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三、浙江制造认证实施规则和工作流程
1、基本概念:
浙江制造认证产品标准:浙江制造产品标准体现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综合品质的最优化。体现产品的先进性。
认证产品单元划分:
1)产品认证单元是指产品认证的基本单位。同一生产者、同一生产场所生产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
2)认证产品单元按《认证业务范围》划分。若同一产品单元有多种规格类型,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划分;同一产品单元内,若工艺和原材料有较大差异,应视作不同的认证产品单元。
3)同一制造商,在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应视作不同的认证产品单元。
如:1、杭州西奥电梯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分有机房和无机房二个认证单元。
2、不锈钢家用剪刀按结构(可拆卸和不可拆卸)分二个认证单元
2、认证规则:
1)《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 通用要求》(db33/t 944.1 )
——什么是“浙江制造”:是一种品牌形象标识。能够代表浙江制造业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
——“浙江制造”的主要内涵:
品质卓越: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保证产品制造水平稳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2、认证规则:
1)《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 通用要求》(db33/t 944.1 )
——什么是“浙江制造”:是一种品牌形象标识。能够代表浙江制造业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
——“浙江制造”的主要内涵:
品质卓越: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保证产品制造水平稳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2)《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 管理要求》db33/t 944.2)
——标准以战略、战略目标、关键绩效为管理导向,强调
过程管理;
——强化了“浙江制造”企业在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 协同、社会责任、品牌建设方面的管理要求;
——标准框架参照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过程要求覆盖了iso9001:2015版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同时融入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质量诚信等方面的要求;
1)、认证申请与受理,按照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原则的要求划分单元并委托认证。
认证委托人准备《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述》提交认证机构、《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述》的信息及随附资料如下
填写《认证申请书》相关信息并提供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注册商标证明复印件(如有);按卓越绩效标准实施的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得的第三方gb/t19001、gb/t24001、gb/t28001 认证证书复印件、标注有产地的合格供方名录、生产流程图、生产、检验设备设施清单等资料。
产品描述应包括委托认证产品信息、工艺流程、产品关键结构、关键部件清单、商标、执行标准等,认证单元内覆盖的系列产品清单,认证单元内各个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等,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明。
2)、签订认证合同:
与体系认证合同不一样:
认证依据不同:浙江制造认证标准是产品标准(实施细则),涉及产品认证单元。
db33 944.1—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 部分:通用要求
db33 944.2—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 部分:管理要求
t/zzb 0052-2016 “浙江制造”标准 聚丙烯饮用吸管
认证内容不同:增加产品检验及产品质量诚信内容
认证价格不同。
3)、产品检验-----抽样原则
申请人可自选工厂评价时抽样或提前抽样。如确定为工厂评价时抽样,则抽样应在审核组到达工厂尚未开始现场审核活动前进行。如确定提前抽样,则现场工厂审核原则上应在产品检验完成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应重新进行产品检验。
产品应由认证机构委派的人员从工厂成品仓库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处抽样获得,所抽样品经抽样人员和企业代表双方共同确认签封后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申请单元中涉及多个型号的,应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如销售量大等)的产品进行检验。
a.检验机构应为经过cnas认可,具有检验能力的实验室;
b.所涉及产品的抽样日期距现场审核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c.所涉及产品的执行标准和种类、质量等级同认证产品所确认的执行标准和种类、质量等级一致
d.所涉及产品的具体型号/规格能代表认证产品时;
e.所涉及产品检验的具体项目满足认证产品确认标准的要求时,且经检验符合要求。
抽样:数量按产品标准和实施细则规定要求
每个认证单元填写一份“浙江制造”封样清单,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由认证机构保存,一份随样品送检测机构,一份企业留存。
注意:
1)抽样单必须填写齐全(包括受检单位信息),特别是产品单元、型号规格、抽样数量(备样数量)、封条编号、产品抽样编号等
2)抽样单位信息填写清楚。
3)产品检测单位和委托单位填写清楚。
4)、初始工厂审核
初始工厂审核内容为企业满足《“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 部分 通用要求》和《“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 部分 管理要求》标准要求的程度。
(1)审核范围包括与认证产品相关的所有生产场所、部门、人员及活动。
(2)初始工厂审核时,生产企业应有认证的产品在设计、生产。
(3)具体内容:
为打造“浙江制造”而进行的技术改造、质量改进的内容
产品一致性检查——除核对认证产品相关资料外,还会对认证产品原料、工艺设备、作业人员能力、检测、生产环境等是否能确保产品持续一致进行检查。卓越绩效评价、qms、ems、ohsms及gb/t29467质量诚信的相关内容。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人日数可减少5%;
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人日数可减少5%;
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人日数可减少5%;
取得县市级政府质量奖:人日数可减少2%;
取得地市级政府质量奖:人日数可减少4%;
取得省级政府质量奖:人日数可减少7%;
取得国家级政府质量奖:人日数可减少10%;
7)、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要求
获证产品按“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相关要求使用如下认证标志:有效期三年认证委托人应制定必要的证书和标志管理制度以规范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正确使用,防止证书、标志的误用。误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可能导致认证资格的暂停或撤销。
获证组织一旦发现误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认证机构。